根据区委统一部署,2021年1月上旬至2021年3月中旬,区委巡察组将对区委宣传部、区委统战部、区台办、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审计局、区政务办、区投促局、溪口旅游集团开展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。巡察主要内容为: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、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,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;坚持夯实基层基础,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、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情况,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近五年来在遵循党章、践行“四个意识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执行党的纪律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以及在选人用人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,现将区委巡察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:
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法院、区政务办,联系电话:18967819905;
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统战部、区台办、区投促局,联系电话:17365825608;
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、溪口旅游集团,联系电话:17706629035;
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公安分局、区审计局,联系电话:18106609551。
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: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:30—5:00。
寄信地址:奉化区河头路139号区委巡察办(请注明:区委第X巡察组收)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、对同志、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。
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2月29日